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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7日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因业务发展需要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下,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医院组织面试,择优录用的方法,特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人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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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517日至5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新邕路190号)

3.报名电子邮箱:ynqrmyyrzb@163.com

4.报名咨询电话:0771-3281293,联系人老师、老师、老师。

(二)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职能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参加面试。报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提前2个自然日,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报名截止后一周内组织面试。到院面试请准备一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登记表一份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公示和聘用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在本院院务公开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1.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相关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本次招聘由本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81287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

                                  2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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